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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印作证 不赔就告你
出处 | 西部商报 时间 | 2006-10-22
砖印作证 不赔就告你
从天而降的伤人砖头留在雨棚上的印记让被告难逃责任

http://www.xbsb.com.cn  2006年10月11日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阮磊 为您报道 站在路边与熟人聊天的刘女士,竟然平白无辜地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砖块砸翻在地,血流满面,生命垂危。只剩半条性命的刘女士手中握紧那块伤人的砖块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14天后刘女士病情终于好转,但花去万余元的医疗费。康复后,刘女士看着天降的砖块满腹疑惑,砖头究竟是从哪里掉下来的呢?自己应该去找谁讨说法,应该如何取证呢?

事件:路人被砸成九级残疾    
    2005年5月30日下午5时许,刘女士在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友谊巷一户居民楼下与一位熟人攀谈时,突然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砖头砸在头顶部。随后,被送往附近医院抢救。经医生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顶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经过14天的救治,刘女士花去一万余元医疗费,病情才有所好转。后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法医技术鉴定,确认伤残程度为九级伤残。
    刘女士出院后,从当地派出所了解到,该所民警经调查已排除了人为致伤的可能性,并表示不排除砖块是从附近居民楼上坠落下的。为了找到砖块坠落的源头,刘女士来到事发现场附近的居民楼内,挨家挨户地了解情况,并发现四楼一名叫周明的男性住户家中阳台外的玻璃钢瓦雨棚顶部有一块曾经放过砖头的印记,而印记与砸伤刘女士的砖头十分吻合。
    2005年6月8日,刘女士委托朋友来到甘肃省公证处申请公证。6月23日,该公证处出具了相关公证书。刘女士遂将周明起诉至兰州市城关区法院,诉请法院判令对方赔偿其伤残赔偿金2.66万元,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万余元。
    周明对此诉讼请求表示,该雨棚是由其住进前一个住户居住时出资搭建的,材料是玻璃钢瓦,并用螺丝固定的。因此对方的推断属猜测,并强烈表示其不应该承担此赔偿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法院: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
    法院审理后,一审判令周明赔偿刘女士各项损失4.29万元,但驳回了刘女士对于被抚养人生活费方面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针对本案相关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甘肃光明律师事务所赵磊律师。
    记者:周明辩称其住宅阳台雨棚系他人出资搭建,且雨棚的材料是玻璃钢瓦,并用螺丝固定,不存在砖头也合乎常例,该意见为何未被法院所采纳?
    律师:周明辩称,建造雨棚的材料是玻璃钢瓦,并用螺丝固定的,按照基本常识来讲这样的雨棚不会有砖头,但是刘女士有甘肃省公证处的公证书等充分证据证明涉案砖头确实是从周明住宅的雨棚上坠落,并有医院病历、法医鉴定书、派出所的相关证据,这些足够能证明该砖头导致其受伤及受伤程度;周明又辩称,雨棚是由其住宅前一个住户居住时出资搭建的,这仅证明其在搬进该房前阳台雨棚的情况,而对其搬入该房后阳台雨棚的状况及对雨棚的看管、维护及对刘女士造成的伤害不能举证证明其无过错,因此上述意见均未被法院采纳。
    记者:刘女士对于被抚养人生活费方面的诉讼请求,为何被驳回?
    律师: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费用。而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按有关评定标准确定,以第五级残疾以上(含第五级)为限,可刘女士所受为九级伤残,故法院对此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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