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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行为公证”婚后别“乱动”
出处 | 时间 | 2006-3-29
    咱先作公证 婚后别“乱动” 

  “婚后行为公证”是为使双方彼此绝对忠诚,律师认为这应被法律认可公证 

  为了能让这即将成立的婚姻稳固,给双方以约束,他们选择了婚后行为公证。 

  公证内容 

  婚后双方应彼此保持绝对诚信,绝对不容许有背叛双方感情的事出现,二人婚后如果在工作和生活中出现了下列不忠于对方的情形:与第三者过于暧昧(如非工作需要的相互接吻、拥抱);男方嫖娼、“包二奶”或女方红杏出墙。只要一方掌握了证据,另一方应无条件支付损害赔偿金2万元,并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赔偿一方不得向另一方要求任何财物补偿,应无条件搬家走人。 

  事件原委 

  “公证”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是一个陌生的词语了。为了避免事后出现纠纷,大家纷纷走向公证机构。 

  昨日,一对还没有结婚的青年男女走进了兰州市的一家律师事务所,要求律师为其办理“婚后行为公证”事宜。 

  据这两人称,他们办理该公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给双方以约束,能让这即将成立的婚姻稳固。 

  本报8119000讯(实习记者 邓正年 记者 刘磊实习生王涌涛)本报热线8119000接到报料称,一对还没有结婚的青年男女走进了甘肃光明律师事务所,要求律师为其办理一项很“另类”的公证:婚后行为公证。 

  得到这一消息后,记者立即到该律师事务所了解事情的原委。记者了解到,前来要求做公证的当事人是准备在正月初八结婚的一对“准夫妻”。他们进行“婚后行为公证”的目的是为了能让这即将成立的婚姻更稳固,给双方、主要是李强以约束。 

  双方看法 

  行为公证 给婚姻系保险绳 

  女方张佳 

  为了给婚姻系上“保险绳”,才办理“另类公证”。 

  据了解,前来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是对“准夫妻”,男方叫李强(化名)、女方张佳(化名)。两人的年龄分别是32岁、26岁。李强是浙江人,张佳家在雁滩。张佳在兰州市城关区雁滩一商贸公司工作,李强在东部市场经营着一家自己的货运公司,事业小有所成。 

  张佳告诉记者,她与李强准备在正月初八结婚,“准丈夫”李强很优秀,在生意场上的男女朋友众多。经过三年恋爱,他们才走到了一起。 

  我曾为爱而受伤 

  张佳称,自己在以前的恋爱中曾受到过伤害。她听说有婚前财产公证一说,但是为了能更进一步让这即将成立的婚姻稳固,给双方、主要是李强以约束,她便与未婚夫商量“婚后行为公证”事宜。 

  双方父母都赞成 

  之后,两人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双方的父母。张佳称,起初李强的父母有所反对。经过她的坚持,且李强也并未在他的父母面前表示反对,所以,最终双方的父母都赞成二人前去公证。 

  男方李强 

  为了表明我对她的爱,我同意做这个“另类公证”。 

  我经历过失败婚姻 

  李强说,自己曾经历过一次失败婚姻。现在他已经把温州老家的父母都接了过来,也算是半个兰州人。1月31日,未婚妻张佳给他说明了要想婚前公证的想法后,他起初觉得没有那个必要,认为这是张佳对他的不信任。在张佳的坚持下,也为了让张佳心安理得地和自己结婚,他就答应了。 

  证明我对她的心意 

  “反正这个公证主要针对的是不轨行为,我也希望以此来证明对张佳的心意。”李强对公证表示理解。 

  张佳说,经过她的提议,二人协商后,最终对公证内容达成了一致。 

  李强草拟的公证内容大概如上表。 

  各方观点 

  内容 

  婚后双方应彼此保持绝对诚信。如果出现了不忠于对方的情形,只要一方掌握了证据,另一方应无条件支付损害赔偿金2万元,并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无条件搬家走人。 

  律师 

  该二位当事人的约定并没有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该被法律所认可,该项公证是完全可行的。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甘肃光明律师事务所的吕锦伟律师、兰州市公证处的有关负责人和兰州大学法学院的周林副教授。他们均认为二位当事人的约定并没有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该被法律所认可,该项公证完全可行。 

  昨日,记者采访了几位市民。几位三十岁左右的男士认为,时代在发展,人们对感情质量的要求很高。他们对张佳与李强的公证行为表示理解。而一对三十岁左右的夫妻告诉记者,他们也会在某个时间去做财产公证。 

  各方观点 

  “另类”公证 完全可行 

  律师: 

  未违反规定 是可行的 

  甘肃光明律师事务所吕锦伟律师认为,双方当事人所要求的公证事项在《公证暂行条例》中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持,所以比较“另类”。他称,随着社会的发展,公证的范围应当适当扩大外延。两位当事人的约定并没有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该被法律所认可。 

  公证处: 

  未涉及当事人隐私 

  兰州市公证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当事人所要求公证的事项不在《公证暂行条例》的范围之内,又不属于个人隐私问题。张李二人申请事项是可以公证的。 

  专家: 

  是社会发展的产物 

  兰州大学法学院的周林副教授认为,“另类公证”是当事人在物质生活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社会发展的产物。对于张李二人提出的公证的要求,他认为虽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国家正在酝酿制定《公证法》来补充《公证暂行条例》中落后的未规定的部

分。 

  一纸公证 拴得住情感“走私”? 

  屈正洲 

  婚姻公证的出现,说明了年轻人防范风险和维权意识的增强。用一纸爱情协议来捍卫自己的爱情,让花心者付出金钱的代价。看似严谨的一纸公证,能经得起现实的考验吗?“公正协议”究竟能给婚姻带来多大的安全系数呢? 

  选择婚姻,原本就应该是选择了一个共同目标,爱或不爱也应该是自然的选择。笔者觉得,夫妻感情需要双方共同呵护,签了协议也不能保证两人就永久忠诚。夫妻双方签订忠诚协议固然可以使违约方受到惩罚,但这种做法本身有极大的副作用,因为双方签署协议本身就削弱了婚姻的情感基础。毕竟情感不是能强行规制的。 

  法律对规范人们的行为来说,虽然可以强制解决某些问题,但无法为婚姻爱情提供保险;如果过于依赖法律而忽略爱情,则可能事与愿违,伤害到夫妻的感情。 

  这从表面上看,是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懂得依靠专门机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而事实上却揭示了人心深处最后一点信心的丧失。有些事情法律很难管,该道德管的就应当交还道德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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