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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球迷套票案球迷胜诉 天马是否上诉有待确定
出处 | 时间 | 2006-3-29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中国足坛首起球迷因套票纠纷而将俱乐部告上法庭的“天马球迷套票纠纷案”经过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的审理,终于有了结果,经过法院的开庭审理后,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于8月18日作出了原告球迷一审胜诉的判决。在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后,为讨回尊严的甘肃三球迷终于昨日收到了自己盼望已久的胜诉判决书。 


   据了解,2003年3月28日,甘肃球迷马斌等三名球迷,在天马俱乐部购买了2003年全国足球甲级(B组)联赛(兰州赛区)天马主场套票180套,套票款总计人民币9940元。依据套票规则,原告有权现场观看被告在兰州市七里河体育场进行的13场比赛。天马在兰州进行完6场比赛后,于2003年9月7日不辞而别将主场改在浙江宁波。之后,三原告就套票所涉及的7场比赛问题多次向天马严正交涉,但最终未能解决。天马的这种违约行为严重地伤害了原告的感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4年3月12日,马斌等3名球迷将天马告上法庭。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在受理本案后于5月25日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法院的审理和调查后,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购买了被告发售的兰州赛区足球比赛观看入场券,双方确立了文化体育消费的合同关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且应当自觉履行基于诚实信用而产生的法定的合同义务,而本案被告在履行义务中,未遵守诚实信用的民事法律行为原则,中途转移主赛场,事先未告知原告,存在欺诈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退还原告已付的7场次足球赛的入场券款,并应赔偿原告已消费了6场次足球赛入场券款的一倍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于8月18日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如下:一、判决被告甘肃天马足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退还原告预购足球比赛兰州主场7场入场券款5352.31元,赔偿原告损失4587.69元,合计9940元。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1018元、诉讼费204元,合计1222元,由被告承担。(记者 崔凯)


   ◆相关反应
   天马:是否上诉有待确定 
   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上了天马代理律师郝刚,请他谈谈对于一审判决结果的看法,郝刚表示自己还未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因此对判决的结果还不了解。当记者向他口述了法院的判决书后,郝律师表示,对于判决书中退款的判决自己没有异议,但是赔偿金额自己却有着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赔偿金额在法庭上没有质证,而法院判决赔偿损失的依据出处自己也不太清楚。在一审败诉后,天马方面究竟会不会上诉?郝律师表示,还得等到收到判决书后于天马俱乐部高层进行沟通才能决定。


   原告律师:希望能履行判决 


   球迷方面的代理律师甘肃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智俊律师表示,对于法院的判决自己表满意,而接下来希望天马方面能够积极履行法院的判决,使球迷的损失能够落到实处。 


   球迷马斌:法律是公正的 


   在接到了自己盼望已久的判决书后,球迷马斌显得非常兴奋。他表示对于此案的判决自己非常满意,因为通过法律途径,他们3名球迷维护了甘肃球迷的尊严,讨回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法院的判决能够得以顺利实施。


   天马“卸磨杀驴”又惹官司李剑林:是我的一分都不能少


   16000元突然缩水至4000元,还要写出一份再无经济纠纷的“保证书”,这绝对是“霸王”条款。 昨日下午,原天马俱乐部会员部员工李剑林向本报记者控诉了天马俱乐部拖欠和恶意克扣自己工资的无理做法。愤怒的他表示近日将天马推上被告席。 


   李剑林2001年12月受聘天马,在俱乐部会员部负责球迷工作。今年9月23日,天马俱乐部财务会计李铭突然从东莞飞抵兰州,代表俱乐部宣布了辞退他的决定。更让他想不到的是他的解聘从今年7月份开始。这就是说,李剑林在7月、8月、9月三个月虽然上班但不再享受工资待遇。对于这样的决定,李剑林表示不服,他说在9月23日之前,他没有接到俱乐部任何解聘通知,即就是口头方面也没有得到,怎么会是7月份提前3月解聘的呢?而且在工资上少了12000元左右。同时李剑林向记者展示了《2003年天马俱乐部员工工资标准(草案)》。《标准》显示他的工资月薪1800元。 


   李剑林说,当时他就工资问题向俱乐部提出质疑,然而俱乐部解释说俱乐部没有这方面的钱,4000元还是从各方面经费中挤出来的,拒绝了李剑林的请求。无奈之下,李剑林从财务会计手中领取了4000元。但李剑林领取工资的时候,财务会计却要求他在收条中注明“现与俱乐部无经济往来”字样。如果不注明,李剑林连4000元都拿不到。无奈之下,已经大半年没领1分钱工资的李剑林接受了财务会计的要求,拿到了4000元。 


   李剑林说:“是我的一分不能少,不是我的一分我也不要”。目前他正在收集有关证据,并与律师商议于本月20日准备起诉天马俱乐部。起诉请求主要有3项:一、天马俱乐部补发自己被拖欠的10个月工资14000元;二、赔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500元;三、拖欠工资期间的工作补贴1200元;三项合计金额20600元。(记者崔凯 钱锋) 

   ◆有一说一

   妈妈,我冷! 

   早晨起的早,就先翻报纸。首先看到的是摄影记者拍的两只瑟瑟发抖的小猴子,那小猴子受不了秋风萧瑟,红着屁股依偎在老猴子怀里。图片说明很具人文关怀:“妈妈,我冷!”中午无聊,就上网,看到天马在主场刚刚输给了鱼腩西安,保级前景十分凶险。自感天不助我,俱乐部老总也一直迷糊,不知从何处下手。可惜啊,天马都不如那只小猴子,连娘都没有。 

   看到许多人曾视若天仙般追捧的天马现在落魄到如此情景,我原本幸灾乐祸的态度一时有所转变,但下午的一个消息还是让我转换了心情:兰州球迷告天马的案子判了,而且还有人要起诉它。告天马的那几个球迷都很熟悉,那是西关一条巷子里的几个生意哥们,生性豪爽,狂野但不撒野。按理说他们是精明的,但遇到足球还是个个糊涂,看比赛本来是他们每周的情人节,但去年9月的一天,一个叫张桐坡的却突然带走了他们的“马子”,自此不回。那帮哥们也是从那个时候起逐渐翻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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