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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关于诉讼时效等问题
留言时间:2006/3/29 20:05:08 留言人:往往
留言内容:

律师你好:
    我一个朋友2001年12月因为揭发单位内部贪污被打击报复,2002年4年发病住进精神病院被诊断为“心因性精神障碍”,就是因为被报复所致。住院两个月后回到单位继续上班,本来想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可后来一直工作很不顺利,处处受排挤,还被称“进单位以前就是精神病”,收入也减少很多,现在他和家人想起诉该单位,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同时解除劳动关系,请问有没有过诉讼时效?
因为以前一直没有做司法鉴定,现在做鉴定是否还来得及?
 
 

回复时间:2007/8/17 15:43:50
回复内容:
我想问一下你想起诉该单位的诉讼请求是什么?只有明白你的请求才能比较明确的回答你。至于你要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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